10月9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就《東莞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據悉,該《辦法》由市住建局牽頭會同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局起草。安居政策不僅涵蓋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還惠及高技能人才、新就業人才、新入戶人才等范疇。
焦點1:安居對象有哪些?
新就業和新入戶人才,也能享受安居優惠政策
人才安居采用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形式。其中,實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貨幣補貼包括向人才提供綜合補貼、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租金優惠等。
安居對象包括哪些?《辦法》顯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具有大專學歷或中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被列入市人力資源局的緊缺專業人才目錄,且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各類人才,以及符合學歷、技能等條件在我市創業的人才,屬于人才的范疇,可納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適用范圍。
值得一提的是,各類人才以及夫妻雙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條件的,除享受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綜合補貼政策外,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市本級人才安居優惠政策。
焦點2:如何規劃布局?
重點加強創新平臺和創新節點人才房建設
各園區、鎮街可根據自身實際組織編制人才住房建設規劃。記者從《辦法》看到,人才住房的規劃布局將重點加強松山湖、濱海灣新區等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核心創新平臺以及中子科學城、水鄉新城等創新節點的人才住房項目建設。
政府主要通過新供應用地建設、新供應用地項目配建、城市更新項目配建、各類存量房源盤活等4種方式投資籌集建設人才住房。其中,新供應用地建設的項目重點布局在房地產市場或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較為滯后的重點產業園區周邊區域。
此外,招拍掛出讓的住宅用地應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積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礎上,探索限地價與競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結合的招拍掛方式,進一步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社會力量籌集建設的人才住房項目,在符合集約用地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予以適當提高容積率,并納入綠色通道,加快審批程序 。
焦點3:能否交易?
產權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
《辦法》明確,租賃型人才住房只租不售、周轉使用。產權型人才住房實行先租后售,在滿足有關規定的,允許其上市交易。
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各方面人才,優先面向頂尖人才、特色人才、創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政府投資籌集建設人才住房配租配售原則:
租賃型人才住房單次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標準應不高于同區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租金的80%,并實行定期動態調整。
產權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實施。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滿5年,可按不高于屆時市場價80%的價格購買并登記產權。對我市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配售條件和價格,采取“一事一議”報市政府審議。自產權登記之日起5年內原則上不可轉讓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原價格回購。符合轉讓交易條件的產權型人才住房,政府具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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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類人才安居標準逐個看
【頂尖人才安居】
諾貝爾獎獲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頂尖人才和國際一流戰略科學家可向市人力資源局申請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職工作滿8年、貢獻突出的,可無償獲贈該住房。
【特色人才安居】
經認定評定符合條件的特色人才可向市人力資源局申請人才安居。特色人才安居方式有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及租購人才住房 。
特級人才給予最高250萬元購房補貼,一類人才給予最高200萬元購房補貼,二類人才給予最高150萬元購房補貼,三類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四類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按5年等額發放。
特級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租房補貼,一類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3000元租房補貼,二類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500元租房補貼,三類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補貼,四類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創新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新引進人才條件的創新人才可同時向市人力資源局申請綜合補貼,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門或運營機構申請租購人才住房。
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創新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綜合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創新人才給予最高20萬元綜合補貼(不分正副高級的高級職稱按副高級標準執行),分5年等額發放;具有碩士學位的創新人才給予最高6萬元綜合補貼,分3年等額發放;具有中級職稱或上年度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3 萬元,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單位工作的創新人才給予最高6 萬元綜合補貼,分3年等額發放;具有初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單位工作的創新人才,綜合補貼由各園區、鎮街自行制定,不低于1萬元/人(其中市級“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創新人才不低于2萬元/人),一次性發放。
【高技能人才安居】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領計劃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時向市人力資源局申請綜合補貼,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門或運營機構申請租購人才住房。
【新就業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條件的新就業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入住公共租賃住房,或享受市屬長租公寓最長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優惠。
【新入戶人才安居】
新入戶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自辦法實施之日起,通過人才入戶方式入戶本市未超過三年的人員。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條件的新入戶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入住公共租賃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補貼,保障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選擇租房補貼且入住市屬長租公寓的新入戶人才,可同時享受最長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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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莞時間網